【559期】支持青年的推動力量── 談中國國民黨與18歲公民權
【記者黃煥穎/報導】明年起民法法定年齡將下修為18歲,刑、民法成年定義終於達成同等標竿,滿18歲始具備開戶、租賃及信貸等權利義務,無須再透過父母方可履行,這不但是世界上的潮流趨勢,更是立法院一致同意達成的共識。同時被選舉人,即地方民意代表年滿18歲即可參與遴選,不過上任與否端看選民民意。本次專訪國民黨籍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林奕華,向大眾分享對於本次修憲案的意見。
公民素養教育重要性與本次修憲案的可惜之處
年滿18歲可開始做許多事,被賦予權利義務,相對必須給予完善法律配套措施支持,這是能透過本次修憲能達成的。曾擔任雙北教育局長的委員指出現今網路發達,會影響青年更為早熟,現行教育不應以教條式教育、分數導向,應積極開始幫助學生養成公民素養,委員舉例:可讓學生在學校間開始在班級、社團編列參與室預算及參與學生自治,上述均為能培養學生的可行方式。委員透露本次立法院一次審理多項議題,諸如:動保、環境、同志……,有歷經一番辯論,而最終僅有本項議題脫穎而出。針對本議題,如能多召開幾場公聽會,走出立法院,前往各大縣市,廣納地方意見,增加外界曝光機會,再做通過更為理想,否則內部普遍支持同意的狀況下,難以造成迴響。顯見目前外界對於本次議題討論度仍不高,雖可另立專法來幫助青年參政,不過修憲仍是最根本的解決方法!
委員做出的努力及呼籲大眾出來參與投票
委員目前在黨內任革實院院長,執掌青年團、人才培育處,在任職期間帶領青年團同臺灣青年民主協會,走訪臺灣各地街講,並利用出席各場所的機會,倡議修憲案,配合臉書、社群媒體宣傳,積極與社會溝通,尤其是年長者族群,透過不斷努力共識,力求爭取支持,為本項議題付出諸多努力。委員表示雖然965萬門檻很高,不過不到最後一刻都不要放棄,討論已久的不在籍投票可幫助公投投票率提升,希望能早日施行。希望大家一定要出來投票,青年參與公共事務,替自己決定命運,爭取年輕人自身在乎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