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你不只是個選手
【文/馮輝倫】
你不只是個選手
「『不再沈默、勇敢發聲』,請大家幫台灣正名努力發聲,就算身為選手的你,最在乎能不能比賽,但千萬不要忘記,你不只是個選手,你更重要的身分是台灣人。」[註1]這是黃培閎於11/07貼文中,最後的總結。
先講結論,正反雙方都沒有錯,但為何實務上雙方交鋒的點卻時常不在同一個層次上呢?其實不過就是正反雙方對於事件不同面向的攻防詰問,正方在乎的是政體問體,反方覺得體育人的權益很重要,雙方在意的事情不是同一件,自然會產生這樣的結果。但細究這件事情,根本上和台灣政體的型態、兩岸關係牽連甚多,不太可能「政治歸政治,體育歸體育」故本文著墨政治部分較多,如果讀者有其他面向也都歡迎提問討論。
首先先表態我心證的立場,其實我一向不是很喜歡中華民國(或者中華台北、中國台灣、中國台北之類的)更多的是傾向台獨的成分,但本文討論這件事情不會涉入過多自我意識形態的判準。縱然某種程度上情感面還是希望可以正名,但今天還是會盡可能地客觀討論利弊得失。
台灣的參賽資格
接著進到討論的部分,討論政策或者進行選擇之前要先討論利弊得失。爭點的部分,比較大的爭議是: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活動賽事及2020年東京奧運會不會影響台灣的參賽資格?
討論的前提是,為何現況的名稱是Chinese Taipei呢?如果費點心查查資料可以發現,現在的名稱是根據「洛桑協議」中的協議而成,問題就會變成:我們能不能違反洛桑協議的內容呢?[註2]
台灣的名稱爭議,要始於1976年的蒙特婁奧運,加拿大當時僅承認中共政權為中國代表,進而逼迫當時的國民黨政府更名為「台灣」不然就不能參加比賽,大家都熟讀我們的歷史,顯然我們的國民黨政府基於漢賊不兩立,選擇了後者。但重點是,國際普遍不覺得以「台灣」出賽是不能被接受的。
順著故事的脈絡時間往後推進,1979年四月第81屆年會中,修正了執委會的提案,決議承認在北京的奧會為「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 Peking」在臺北的奧會為「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 Taipei」某種程度上等同變相承認有兩個中國。
中共政府當然不能接受,於是在1979年十月的時候有了名古屋決議,強制國民黨政府要改名為「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同時中華奧會不得使用原有之中華民國名稱及旗、歌,並規定提出不同的旗徽。
這時換國民黨政府氣到跳腳,於是提出國際訴訟:奧林匹克憲章明文規定不得歧視。訴訟的結果洛桑法院裁定國際奧會違背憲章,奧委會於是修改憲章:不以國家而以代表團為參賽資格認定,試圖解決此一問題。
最後在1981年,由中華奧會主席與國際奧會主席在洛桑國際奧會總部,簽訂了「國際奧會與中華台北奧會協議書」即洛桑協議,協議中明確「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為中華民國參與奧會名稱,但協議沒說不能申請改名或其他但書。[註3]
回歸到剛剛的問題:我們能不能違反洛桑協議的內容呢?
顯然是不能的,畢竟是我們自己願意簽的,沒人逼我們,但誠如剛剛說的「協議沒說不能申請改名或其他但書」而現況下公投要投的,不過就是問你要不要同意我們以「台灣」為名向奧會「申請」更改名稱,往下退一個層次,洛桑協議保障中華奧會有與其他奧會相同平等的權利,當然也包含申請改名的權利。
那這樣會影響台灣的出賽資格嗎?聽起來沒有原因更不可能有正當性!
之前巴西奧會被國際奧會停權,是因為巴西奧會爆發貪腐醜聞,但即使如此,巴西選手的權益仍受保障。[註4]
放眼國際奧會歷史上,沒有因為任何一個國家奧會想要正名,因此停權的。東奧正名是希望正名台灣,不是正名中華民國抑或者中國,也不打算用過去抗議、不惜退賽、漢賊不兩立的方式威脅國際奧會,國際奧會根本沒有理由懲罰我們。
國際奧會的來函
看到這裡,大家心裡一定滿頭問號:中華奧會活動粉絲專頁11/06的貼文說會被取消資格啊,而且他們還有貼國際奧會的來函呢。[註5]
第一件事情,國際奧會來函的爭議,如果各位去細察,應該會知道所謂可能停權的事由是倒數第二段:
「any attempts to exercise undue pressure on the CTOC to breach the 1981 agreement and/or to act against the decisions of the IOC Executive Board would be considered as external interference, which might expose the CTOC to the protective measures set out in the Olympic Charter in these circumstances」[註6]
翻譯過來就是:
「當有不當壓力迫使CTOC違反1981年洛桑協議,可能會導致依IOC憲章規則27.9被中止或撤銷會籍承認。」
所以接下來的問題就會是一個合法、正式的公投是不是「不當壓力」?IOC其實並沒有明確說明,但是人家在第二段講到:
「The IOC does not interfere with local procedures and fully respects freedom of expression.」
也就是IOC完全尊重言論自由以及當地程序,如果所謂公投叫做「不當壓力」,那IOC不就自相矛盾?
再來是所謂「申請」有沒有違反洛桑協議,洛桑協議保證:「國際奧會依據奧林匹克憲章確認CTOC享有參加未來奧林匹克運動會,以及國際奧會贊助的各項活動的權利,並與每一個承認的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享有同等地位、相同的完整權利。」[註7]
所以根據洛桑協議CTOC有跟其他會員一樣完整相同的權利,那當然也包含申請改名,不然荷蘭怎麼改名的?[註8]
中華奧會自己去告洋狀?
第二件事情是,有沒有那麼一種可能:中華奧會拒絕正名台灣、堅持使用「中華台北」名稱,即使公投通過,中華奧會也將拒絕政府依公投法所做出的要求,不會向國際奧會提出正名申請,而且還會將政府的要求上告國際奧會,以台灣政府政治迫害、違反憲章第27條為名,向國際奧會自請停權。
但正如知名作家顏擇雅日前在臉書提到:
「我研究了國際奧會憲章,發現台灣被逐出(停權)只有一種可能,就是中華奧會自己去告洋狀說自己被政治迫害。」[註9]
那顯然這件事情的歸咎,就不會是在公投甚至公投投同意票的各位身上。
任何協議都並非沒有再議空間
最後一件事情,任何協議都存在『再議』的空間。不談其它,洛桑協議本身,在1983年就因為國旗歌改歌詞而進行修改,代表洛桑協議也不誠然如各位所想像,那麼神聖,那麼不可修改的。[註10]
那其他比賽呢?
談完奧運的部分,那其他的中小型比賽呢?運動殿堂中當然不只有奧運,更多的是其餘的中小型比賽,討論選手權益不能不討論這一塊,惟完整地也討論到這一部分,才能真正地算是勾勒了整體選手權益的輪廓。
中小型的比賽,現況下如果你一一檢視反方提出的資料說法,你會知道那些都是個案性的資料,個案上某些人覺得不該讓選手或者自己就是選手的人承擔多一點無法參賽的風險,或者邏輯上相信有那麼一群人是抱持這種態度如此活在這社會中的,但我反過來也要告訴大家,黃培閎及其貼文下[註11],也有為數不少的體育人認為應該要正名,如此一增一減之間雙方比較不出來,雙方也僅能提供個案判斷的情況下,應該是反方須負起責任往下進一步論證,不然心證上或者實然上都比較不出來。
這樣的說法太取巧了,輕巧的言語下面,是一些人的權益被侵害,而你當然不能透過單純比較有些人不介意,就藉此論證被侵害的權益不是弊害,那樣太辯論場上的打法了。
當然,我願意承認有這麼一群人,他可能不夠有天賦所以沒辦法參與奧運,但他仍是某些領域的一方之雄,可以在一些所謂中小型比賽中大放異彩,他很在乎自己的參賽權,所以他不支持這次的正名公投。
可是大家平心下來想想,不申請正名之前,中國沒有打壓嗎?說實在,我可以在這邊舉證很多中國打壓的案例,但這邊就讓大家捫心自問,難道申請正名之前,中國的壓迫有少過嗎?
答案是肯定的,中國在這件事情上做的可說是不餘遺力。那為什麼現況下台灣還是有很多中小型比賽可以參加呢?不用自己說服自己,中國是沒那麼好心的,在許多比賽上,中國基本上是沒能力去阻止台灣的參賽資格的,要不是程序上不能夠,要不就是勢力上的不允許。
回歸到最原本的問題,申請正名之後,中國就會突然有能力阻止台灣參賽資格嗎?聽起來是沒有足夠說服力的。最後,別問台灣準備好了沒,要問自己準備好了沒?
中國的打壓
講解完所有的攻防,處理完全部的資料,整理完最後的結論,那接著要幹嘛呢?接著處理最後一件事情:中國的壓迫。
原定由台中市舉辦的2019年首屆東亞青年運動會,遭到中國打壓進而被取消比賽。[註12]其實這牽涉到另一部份的問題:這種類型的舉辦,通常涉及主辦方與委辦城市的約定,當然會牽涉條約或者協定。而主辦城市是當初大家在北京開會表決出來的,加上台中體育建設還不錯,推測中國大發慈悲想說小比賽沒差就讓台中辦吧。之後台灣說要公投正名結果中國生氣決定把他的慈悲收回去,取消比賽當然也會讓大家開會表決,但東亞青運之所以如此為名,即是因為都在「東亞」附近,幾乎都是中共的勢力,所以中國要直接取消「這一賽事」當然也很容易,但現在的問題是國際賽事的東奧,要取消當然不是如東亞青運的那麼簡單。
無論是你有記憶以來,到最近的東亞青運被取消,直至日前金馬獎的風波[註13],中國的壓迫無所不在,不會因為你無視而消失,更不會因為你害怕屈服,就自動地變為不存在。
如同社會民主黨委員苗博雅講的,獅子要吃小羊的時候,不管小羊站著、跪著、趴著、躺著,都會被吃。小羊放棄抵抗,不會獲得安全,只是省了獅子的麻煩,還會讓旁人覺得,小羊也自願被吃。[註14]無論有沒有這次的申請正名,中國在運動場上的打壓一直存在,相信各位不難想像,有些人呢甚至親身經歷。
那麼你說:現在至少還可以出賽呀!
可是你沒有看到的是,在可以出賽的背後,是多少的屈辱容忍,進一步要問,我們要活得多戰戰兢兢的才能不惹怒中國?摸著良心問,你能不能保證未來都不惹怒中國,你有沒有可能一個不小心惹怒中國,然後搖著尾巴巴望著乞求中國還你參賽權?
如果你自己也知道中國的壓迫是存在的事情,那麼被取消就只是時間上的差異,壓迫始終存在。
最後,誠如苗博雅所說「遇到霸凌事件時,大多數人都是選擇容忍惡霸、吞下委屈。我知道,這是大多數人會做的選擇。但也請各位不要去責怪、嘲笑那些認為我們應該發聲反對惡霸的人。委屈求全是不得已。但跟惡霸站在一起,嘲笑被打壓的人,那就真的是不要臉了。」 [註15]
初衷
說了那麼多,也是該回歸到「正名到底要做什麼」這個討論上了。與其問你要做什麼,不如問這麼做的初衷是什麼?
誠如「進擊的台灣隊」的貼文中提到。[註16]
「其實很簡單,就是希望台灣的代表團,能夠以「真名」出賽。」
如果有一天,你被要求不得以正名參賽,你同意嗎?(相信無論是支持華、台獨的朋友都不會覺得Chinese Taipei 是這塊土地這個國家應該要是的名字)
如果你真真切切地認為自己是台灣人,不是中華民國人、中華台北人,那麼……
11/24台灣正名,一起投下同意票吧!
※ 本篇讀者投書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不代表師大青年報。
[ 註 ]
註1:黃培閎的貼文(https://goo.gl/2TeRPh)
註2:洛桑協議(https://goo.gl/HekKZn)
註3:同註二
註4:國際奧會最新聲明 巴西奧會雖停權仍可參加國際會(https://goo.gl/YkdY6M)
註5:【關於正名公投】你必須知道的幾件事(https://goo.gl/9jmZL3)
註6:【東奧正名公投通過】真的會影響我國奧會會籍及運動員出賽權利嗎?(https://goo.gl/pDEkGZ)
註7:同註二
註8:選手憂東奧正名公投影響「參賽權」,中華奧會怎樣會被「停權」?(https://goo.gl/gXUBe5)
註9:顏擇雅的貼文(https://goo.gl/LZXefk)
註10:同註2
註11:同註1
註12:台灣爭取奧運正名 台中東亞青運會被停辦(https://goo.gl/xwbVPg)
註13:金馬獎:傅榆的獲獎紀錄片《我們的青春,在台灣》—— 兩岸學生交融的光與影(https://goo.gl/m6sC5d)
註14:苗博雅的貼文(https://goo.gl/c5VbXh)
註15:苗博雅的貼文(https://goo.gl/WqXy6c)
註16:進擊的台灣隊的貼文(https://goo.gl/aH2J4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