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LOL賽爭議負責 臨時會學生會長自請下台
【記者呂晏慈、漳玨賢、余雅琳/報導】台師大學生議會今(1/8)召開第一會期第一次臨時會,學生工作會副會長羅丹遭彈劾下台,會長賀翊則因電競賽風波主動請辭,1月16日後由副會長梁瑜倩暫代職務,因距原會長任期屆滿3月以上,得辦理會長補選。

英雄聯盟校內賽糾正案 賀翊答辯時哽咽
心輔系議員邱德維指出,學生會辦LOL賽活動宣傳效果不佳、整體成效也不彰,加上未經議會同意就用錢,因此提出糾正案。賀翊報告時哽咽道歉,會議一度中斷,後也表示「自身情緒修養不足」,並強調辦電競賽是為了所有學生,非圖利廠商或特定族群。
「我會認錯,不會去狡辯」,賀翊提到,五常後他將活動規模縮小,把24預算刪減到8萬,目前已經拉了4萬元贊助。另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自治會預算暨決算法》第13條規定,「學生自治會及所屬單位不得於預算所定外,動用、侵占公款、處分公有財物、增加債務、對外舉借債務或為投資之行為。違背前項規定之支出,應由當事人或該單位負責人賠償。」賀翊補充,挪用公款屬公訴罪,最糟的情況是被起訴後,再尋求撤訴。

議員要求負政治責任 賀翊自請辭職
大傳所議員楊政凱直言,希望賀翊下台負起政治責任;議長陳倢伃也說,「現在師大學生會都知道學生會先用錢,大家都在看學生議會怎麼處理這件事」,建議會長下台負責;地科系議員張宗坤提及,不希望由工作會、議會或是師大所有學生來承擔此責任。賀翊於會末提出辭職信,1月16日後解職,由副會長梁瑜倩暫代其職。
此外,議會也要求工作會未來辦活動需提前告知議會、接受議員詢問,活動宣傳的效益也要「撐出來」,賀翊得於30日內補齊8萬支出。

通過4糾正案 臨時動議提凍結帳戶
除了英雄聯盟賽糾正案,議會也要求應補齊工作會各部部長、改善會辦環境,並改善師大卡消極發送的狀況;行政委員會、財務委員會於臨時動議提凍結案,待下週一工作會提領師大帽T應支付給廠商的錢後,再正式凍結其帳戶。
歷史系議員張芳睿發言指,目前就算預算沒通過,會長也可以拿錢,後交付法規委員會研議改革方案。至於是否通過追認案,讓電競決賽八萬元「合法化」,戴宜光直言:「如果通過追認案,就是在幫他擦屁股。」場內議員意見也不一致,會末停止討論,以15:3否決討論此案。


彈劾副會長羅丹 依法即刻解職
行政委員會召集人戴宜光直批副會長不盡責,「上任至今空掛頭銜,而無實質建樹,怠忽職守」,他指出,羅丹並未繳交工作報告,且在接獲彈劾後也沒交答辯書。羅丹回應,自己負責與校外單位溝通,譬如到台北市青年發展署開會,將師大學校兼任助理、住宿問題與反課綱等議題帶出討論;但戴宜光批評,羅僅將資訊「帶出去」卻沒有「帶進來」,並無任何學生因此受益。
待羅答辯後,大會以16票同意、1票反對與6張廢票通過副會長彈劾案,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議會職權行使》,副會長應即刻解職。羅丹表示接受大會決議,未來仍會繼續參與北市青發署的會議。

議員出席率不佳 開會時間延遲23分
學生議會期末召開臨時會,但議員出席率低落,表訂7點開會遲未達法定人數,直到7點23分最後一人匆匆進場才開始開會。台師大第二十屆學生議會有60名議員,但出席率不到一半,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議會組織法》,議員有出席會議之義務,若因故無法出席,應於會前請假,否則視同無故缺席,且若無故缺席三次以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自治會學生議員行為法》也規範,常務委員會、各委員會召集人可將名冊交付紀律委員會,處以停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