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青即時

【校務會議】學代難發聲 欲提臨時動議未果

【記者呂晏慈/報導】師大今舉辦第115次校務會議,針對12項重大提案討論,並由各處室報告工作事項,會議開始前學生議會、高教工會師大分部於綜合大樓召開記者會抗議提案遭擋,此外,學生亦要求列席旁聽校務會議,最後主席裁決依行政慣例開放5人入場。最末學代試圖提臨時動議討論限期升等相關法規,但師長提案散會獲多數代表同意,最終仍未完整討論訴求。

 

主席裁示開放5名學生列席旁聽。圖/呂晏慈攝
主席裁示開放5名學生列席旁聽。圖/呂晏慈攝

 

生籲校務會議公開透明 校長:依行政慣例5人入場
學生議會今早召開「教師勞權,學生相挺;鴨霸會議,斯文掃地-抗議違法教師評鑑與限期升等條款」記者會,在議場外發表聲明,並由學生議長陳倢伃、學生自治會會長賀翊、學生會法律顧問郭德田依序發言,直批校務會議「鴨霸」,惡意擋下學生議會《教師評鑑準則》、《教師評審辦法》法規修改一案。

 

隨後,學生提請主席校長張國恩開放旁聽,張國恩以行政慣例為由,開放5人入場,也強調校務會議與立法院不同,檢調單位都不敢來,非師大師生更不得列席旁聽,更遑論校外的法律顧問。

 

校長張國恩擔任校務會議主席。圖/呂晏慈攝
校長張國恩擔任校務會議主席。圖/呂晏慈攝

 

修改教師評鑑準則 美術系師:請張大千回來也過不了
校務會議修改《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師評鑑準則》,將「原創性」加入法規,規定專書、專書單篇應在評鑑前出版,亦調整新聘教師辦理時程等規定,張國恩表示,改法規是為了「把定義變清楚一點」,並不影響教師權益。不過,本次修改並不包括學生議會針對「六年限期升等」所提內容。

 

一位美術系老師指出,現行評鑑準則對專攻創作的老師很不利,「就算請張大千回來也過不了(評鑑)」,雖然將藝術類與展演類納入免評項目,但不可能每年都辦一次展覽,因為「辦一次展覽比辦父親的喪事還要難受」。張國恩則說,需請美術系推薦較有可能獲得免評鑑的教授名單,「先做做看,有問題再調整」。

 

英語系教授張瓊惠提及,考量人文學科專書論文需很多年才能出版,希望可以放寬規定,只要被出版社接受的專書論文,提供審查意見、修改證明、接受函、ISBM書號後皆應採計。研發處處長吳朝榮說明,為了避免爭議,並讓評鑑與升等取向一致,未通過的專書仍不能採計。

 

師大召開第115次校務會議。圖/呂晏慈攝
師大召開第115次校務會議。圖/呂晏慈攝

 

學生屢提案欲討論評鑑法 人事室:應循行政管道
學生代表去年11月與今年5月分別提案,希望修正教師限期升等制度,保障教師工作權與學生受教權,這次第三度闖關法規委員會,仍以「緩議」被擋。人事室主任紀茂嬌指,有關教師評鑑、聘任與升等,皆需經過系、院、校三級教評會,才能進到校務會議;副校長鄭志富也說,「學校有一定的行政管道,建議提案循正常行政管道比較周延」,不能用校務會議掌握一切。

 

不過,學生議員張宗坤引述《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組織規程》第十六條反駁校方說法,指出校務會議議決內容包含教學評審辦法,且根據《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教評會僅能評審有關教師初聘、續聘、聘期、升等、改聘、停聘、解聘、不續聘等功能,並無修法權責。

 

相關新聞:〈籲修改教師評鑑辦法 學代校務會議陳抗〉

 

學生代表參與校務會議。圖/呂晏慈攝
學生代表參與校務會議。圖/呂晏慈攝

 

廢經費稽核委員會 設「內部控制小組」管校務基金
依據教育部今年修訂的《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與《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秘書室提案廢除原先監督校務基金收支、保管與運用的「經費稽核委員會」,改由「內部控制小組」管理校務基金。未來將由校長指定一位副校長、主秘、人事室主任、主計室主任、採購組組長以及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研發處代表與學者專家等11至15人組成小組。

 

張宗坤指出,原本經費稽核委員會有教師及學生代表,但更改之後只剩行政職,質疑修法有害原本的監督機制,反而造成權力更加集中化,他強調「要改代表只能多、不能少」。張國恩回應,修改法規是依法行政,未來會讓有相關背景學生列席1名,並找校內老師擔任專家。

 

104 年度特殊優良職員、駐警及技工工友表揚。圖/呂晏慈攝
104 年度特殊優良職員、駐警及技工工友表揚。圖/呂晏慈攝

 

學生難發聲 批校方「程序正義雙重標準」
會議最末,一名教師代表欲提臨時動議,要求再次討論教師評審辦法,雖獲得學生代表覆議,但張國恩以「會議已經超過原定結束時間」為由,希望交由代表們討論,而一名坐在列席區的老師當場舉手「提議散會」,獲得大多數在場教授覆議,張國恩旋即提請第一次舉手表決,代表們舉手贊同散會後便一一離開會場,學生終未在校務會議中陳述完整訴求。

 

「從校務會議的座位來看,整個環境對學生就是很不友善」,賀翊直指,只要是在綜509國際會議廳開的會,學生代表都得坐在圓桌內圈,「有時候只有我和另一個代表,壓力超大」,他說,校方常以「程序正義」為由,阻擋學生提案,但在母法不合自己利益時,就會說「母法只是參考」。

 

他指出,雖然在會場內,學生與老師都是委員,可是大多數老師仍會覺得「學生就是學生」,「好像學權只是校方的施捨」。陳倢伃亦談及,校方家父長主義與保護制太強烈,「即便我們在會議裡應該是平等的,但是卻不能實質的被平等對待」。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