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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暫停教學助理 高教工會遞聲明書

【記者蕭子喬/報導】「助教站出來,捍衛工作權!」,今(21)早在行政大樓前,高教工會台師大分部舉辦「我要繼續當TA!抗議師大全面暫停教學助理申請記者會」,針對校方6月底所發公文,暫停教學助理(以下簡稱TA)申請、另規畫學習獎勵方案,提出研議程序未公開透明,違反大解法聲明。

 

6月底轉知各系暫停教學助理申請之公文。圖/高教工會師大分部提供
6月底轉知各系暫停教學助理申請之公文。圖/高教工會師大分部提供

記者會中指出校方於6月底轉知系所公文,提出不應以學習之名行雇傭之實、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以下簡稱大解法)、決議不符合民主程序,三項主張。

發表聲明後,師大分部正副召集人黃涵榆、陳炳權率眾進入行政大樓,一間間敲門、詢問是否有人可以收下陳情書,各處室人員皆表示校長、副校長、學務長等外出開會,無法立即回應,最後由學務處行政人員轉交上級。

遞交聲明書。圖/蕭子喬攝
遞交聲明書。圖/蕭子喬攝

黃涵榆提及,勞動部已說明罰鍰應由投保單位繳納,不得要求教授自擔罰鍰,因此學校決議暫停TA是為了躲避法律責任,他也認為校方藉公文暗示「再吵要納保就會沒工作」,是最無法忍受的處理方式。

黃涵榆也坦言,教育部估計全國TA納保約9億,師大估計需1億7千多萬,「不太可能光師大就佔了全國這麼大的TA比例」,他也說,「校方應思考究竟哪些錢該花,哪些該省」,學生勞動保障不應被忽視。

學生會長賀翊表示,TA工作權被剝奪,教授也難以在無TA狀況下維持同等教學品質,修課同學學習效益將受損。圖/蕭子喬攝
學生會長賀翊表示,TA工作權被剝奪,教授也難以在無TA狀況下維持同等教學品質,修課同學學習效益將受損。圖/蕭子喬攝

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指出,教學助理是延續性工作,非因裁併系所、課程,不得任意裁撤TA;即使具正當理由裁撤,按照大解法須在計畫生效前60日向主管機關提出解雇計畫書,並於提出10日內與勞工召開會議;但校方6月底發公文,7月31日即生效,也未與勞工討論,明顯違法。

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發言。圖/蕭子喬攝
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發言。圖/蕭子喬攝

連續擔任兩年通識課TA的陳姓同學表示,願意同理學校考量財政問題,畢竟經費分配,這邊多支出一定就有哪邊會少一點,他也坦言願意聽聽學校想法,理解學校難處一起面對,希望學校能公開向大家說明,才能避免大家恐慌。

高教工會師大分部副召集人陳炳權發言。圖/蕭子喬攝
高教工會師大分部副召集人陳炳權發言。圖/蕭子喬攝

  

陳炳權以政大、世新為例,說明公立或私校,只要有決心擔當,為學生負擔保費並非不可能,呼籲處理須經行政、教師、學生三方共同公開透明討論。

師大分部也表示,希望校方能在三日內發表回應,並在7月31日公文生效前收回此政策,否則將依循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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