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議會修改組織法 校園議題變議會日常
【記者呂晏慈/報導】學生議會今(18)召開常會,討論上週法規委員會修改組織法一案,議長王昱法提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議會組織法修正草案》,主張改造議會組織,增設秘書處專司庶務,並撤廢監督學生會行政部門的6個委員會,未來將針對校方各處設立財務、行政、學務、教務、總務、法規等6個委員會,王昱法表示,希望藉調整體制,改變同學對校政參與的認知。

學生議會開會出席率低落,政治所碩二陳力維說,「出席率大概一半多一點」,係因議員未認知出席會議的重要性,調整組織後,把原先監督學生自治會行政部門的力量,轉為監督校方,將能轉換議員參與校政的方式。
今學生議會召開常會,僅11人出席變成流會,經二、三讀修正後通過《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議會組織法修正草案》,但由於參與率不足,得待下次會議追認,預計將於下學年度起正式實施。
王昱法表示,學生議員是各系代表,重要的是參與校政,「在了解學校事務和議題上,是(議員)比較應該做的,而不是監督學生會」,他坦言,以往各委會作用不彰,例如今年公關、權益委員會從未召開,與其浪費力氣監督學生會,倒不如好好處理學校的議題,把監督校方變成議員的職責。

法委會修改12條條文,修改組織法關於各委員會和其職權相關規定,廢除權益義務、活動、公關、學術、文宣、新聞6個委員會,並針對校方行政部門設教務、學務、總務3個委員會,財務、行政委員會調整職司,法規委員會則增加監督校級會議之職權。
目前台大、北大的學生議會皆將重點放在監督校務,陳力維補充,「但坦白講各校學生會都不強」,王昱法則回應,「所以我們要讓他強,把學生權益的爪子長出來。」
本次修法,特別增設秘書處,取代常務委員會,負責處理行政工作。王昱法說,藉此讓組織變得更有彈性,避免繁瑣、耗神的庶務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