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多元成家看「性解放」污名化

【記者陳芷儀/特稿】日前,在因緣際會下和兩名同志友人(這兩名友人也可能不是同志,而是LGBTQQ[1]的其中一種,端看他們如何定義自己)吃飯,恰好談論到多元成家議題,他們語帶無奈的說,「大家根本搞錯了性解放的意義。」他們認為,性解放不是壞事,只是被反對多元成家的一方,用來當作攻擊的標語,被污名化了。
什麼是「解放」
沒錯,仔細想想,「性解放」的「解放」二字若是拉出來單獨檢視,其意義是和「女性解放」、「奴隸解放」、「種族解放」裡的「解放」二字相同。那麼,「解放」究竟是什麼意思呢?根據英國著名社會理論家和社會學家Anthony Giddens指出,「解放」(emancipatory politics)包含了兩個主要要素,一是擺脫過去的枷鎖,因而也對未來產生求變的態度,這個要素孕育了推動現代性的正面動力,也就是讓人類更能夠控制生活環境;另一個,則是打破某些人對其他人的不正當支配,也就是消除剝削、不平等、壓迫這些權力的階層[2]。
其中,若以女性性解放的角度來看,此解放更代表了打破「賺賠邏輯[3]」的正面意義,即強調女性可以真正擁有自己身體的性自主權(某方面也具有政治意義,因為女性的性自主權,本身即帶有政治性質),取得主動說「要」和「不要」的基本權利。
反對女性性解放,是讓女性的性自主權,停留在生理差異、個人努力、傳統道德等層面被討論,簡單的說,認為女性不能性解放的幾個主要論述為:生理構造上本來就是弱勢;是女性天生能力較為不足,無法位居高位成為主流;傳統道德上女性本來就應該好好保護自己,性解放反而迎合了男性的需求等。而綜合上述理由,也是讓女性在目前社會上,還無法完全打破父權框架的原因之一,女性性解放的政治意義也在此部份呈現。
勿將「性解放」污名化
再把話題拉回來談LGBTQQ的性解放,既然「解放」代表了擺脫社會枷鎖、打破不正當支配,那為何在華人社會中,加上了一個「性」字就變成諱言的禁忌、又怎麼能夠以「反對性解放」作為「反對多元成家」的論述呢?如果「解放」兩字本身具有正向、改革意義,那反對解放者,是否是因為害怕自身的既得利益被破壞、從小到大的價值系統崩解,進而去限制別人本來就應該擁有的權利?且既然性自主權有政治上的意義,我想,我們應該把基本權利還給被剝奪的人,也是時候還「性解放」一詞清白。畢竟,沒有「解放」,就沒有基本人權的實踐。
筆者衷心希望臺灣能夠是一個包容多元的社會,針對多元成家一案,無論正方、反方都能提出真實有力的論點來互相詰辯,而非使用斷章取義、污名化的方式去對待和自己持不同意見之人,那麼,大家為此事投注的心力和期盼未來更好的心,也才有意義。
[1]LGBTQQ stand for:Lesbian, Gay, Bisexual, Transgender, Queer, and Questioning.
[2]部份論述參考自中央大學哲學所教授甯應斌之相關論文、期刊文章。
[3]賺賠邏輯:概念首見於何春蕤《豪爽女人》一書,即認為男女發生性行為,男性一定得利、女性一定受損。